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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的梦 - [铅字癖]
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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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走在大街上突然想起小TE的歌词。
这个世界不过是天神在做的梦。
那是个炎热的中午,深圳的太阳白花花的像是要把人杀死,打着伞也睁不开眼。
我想大约真是的吧,不然怎么去解释这个痛苦又荒谬的世界呢。
第二天我读了方方的《风景》,于是意识到自己仍是十分浅薄。
因为如果这真是神的梦,那一定是个噩梦。
做了这么久的噩梦还没醒,所以那家伙才被称为神的吧。
因为普通人如我,是断不可能若无其事的继续沉睡下去的。
我只会觉得过不下去了。每每看到这样的东西我都会觉得活着这件事真是无敌的荒谬。
啊啊,是的我是很懦弱,我承认。
可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能直面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我的勇气只到能够坦陈“真TM不想活了这么浑浑噩噩的又到底是为了什么”的心情的程度。
如果一辈子只能做这样的梦的话,我只会想死啊。
所以,是不是那个还没有醒的神,其实已经死了呢。
方方的文章以前只读过《祖父在父亲心中》,是篇让我读了一半迫不得已慌张掩卷叹息抹泪的文章。
『留他如梦,送他如客』
她的文字风格实在是比池莉多出几分典雅,并不是说池莉不好,只可惜我是个伪文青。
那篇娓娓如水,清淡的字句下压抑着巨大感情的回忆录让我倾刻喜欢上这个家乡的女作家。
所以红薯跟我谈起她的《风景》时,我满以为会是和萧红的《生死场》一样,清隽优美又冷漠的文字写出的残酷。
未想冷则冷矣,却是冷峻的,连文字都褪去了最后一丝温情,冷眼旁观的小八子,将一家人相互的挣扎,倾轧与仇恨撕开来给你看。
像是随时可以撕咬身边人的喉咙般一路走来,每个人都是一头独兽,在有所需要时,不在乎咬住的是什么人。
所谓底层生活。
『七哥不想对父亲辩白什么。他想他对父亲的感情仅仅是一个小畜牲对老畜牲的感情。』
这实在是句极富代表性的话,冷得人寒心。
所以每个人都曾对着窗外感慨还是小八子舒服。窗下埋了个盒子,生下半个月就夭折的小八子呆在那里面,那块地上还种了一串红,开花时像火一样艳丽。
所以你看,正常的都已死了。
还活着的,将永无止境的这样彼此撕扯着殴斗着,活下去。
你以为这样的生活离得很远么。
不,它们还在上演着。
在我的家乡,每一个地名都耳熟能详的地方。
那些冷冰冰的字句甚而透出半分隐约的江城特有的痞气,我太熟悉总能捕捉得到,竟而想发笑。
『何以人是惟一能笑的动物,恐怕这个道理要算我顶明白了。因为只有在他受苦受得如此恶毒时,才无可奈何的发明了笑。』
这当真是尼采绝妙的发现。
而其实,每一个有人在挣扎着的地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非是面具摘下的数目不同罢了,可这又有什么高低贵贱的分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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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的女性角色着墨相对较少,而且除了个打酱油的御姐没一个我看得上眼,略过不提。
其实小说中的男性角色,真要说的话,我没有一个特别厌恶的。
真的没有一个生性恶毒顽劣不堪,大家都不过是被逼着使出各自的手段,用自己的方式挣扎着,十指扣进岩壁,一寸土一寸血的爬下去。
颇有些八仙过海,各显凄惶。
然而任谁都会多看二哥一眼,为他多叹一口气,多淌一滴泪。
因为他是一家人里心中最明白,人性最光辉的一个。
只为他天资不坏,且知道读书,还认识了不同世界的人。
然而这些也送了他的命。
所以其实智慧是双刃剑,获得了一些清醒却又难以改变的人,往往更痛苦。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
我觉得二哥有些像马丁·伊登,有才有貌,也遇上了个虚伪的千金小姐。奈何二哥的运气比马丁差多了,生存状况也好,机会也好,钟情的程度也好,那位小姐也好。
不是我仇富仇官,但是我的确最见不得大小姐,屁都不懂的大小姐。
忘了哪里看到,说身为奴隶不可怕,连骨头和心都卑贱得如同奴隶,才是最无可救药的。
同理,我不会随随便便不齿娼妓,有多少女孩子身为下贱都是迫于无奈,但就是有些人骨头里就是个婊子,而且这样的人才往往长在富贵人家,一朝失势,往日的矜持娇贵眼高于顶立刻就会变成无耻自私刻薄寡情,比最低贱的还低贱。
老实说她忘恩负义挖空心思只为了自己能回城我都不怪她,人之常情。
但是她最后平静的要嫁个禽兽还对二哥说你不要做梦了我根本不爱你那就是逢场作戏,我就真的很想搧死她。
就是这句话要了二哥的命。
虽然其实我也很为二哥不值乃至不屑,这实在有违一个聪明人会做出来的事,但是又狠不下心真的嘲笑他。
因为我们都知道,再聪明的人初涉情网也可能遇人不淑也会变傻,奈何二哥一生就爱了这一个。
他甚至没有机会再遇见一个真正的好姑娘。
老实说如果不是这小说沉重得像胸口压大石,围绕在二哥身边的耽美关系我当真可以歪出两支。
在他坟前搭了个草棚说要陪他到死的大小姐的哥哥,还有和二哥好得犹如一人的老三。
在一个几乎没有丝毫亲情可言的家庭里,二哥和老三的组合十分显眼。
一言以蔽之的话,老三就是兽。虽然这故事里没几个活得像个人,但老三是最具野性的。或者说血性。
所以其实我这句话是带着点褒义的。
勇武,凶悍,有那么点头脑简单带来的无畏,并没有富余的同情心。没有攻击需求时舔着牙懒洋洋的打呵欠谁走过都不屑睬一眼。
但是这样的老三会慑于二哥的一个眼神。我想这绝不仅是因为二哥小时候帮他抗了很多次毒打。
兽类异于常人的还有直觉。他对二哥目光的敬畏和打从一开始就说大小姐是妖精的敌视让我坚持他是靠野兽的直觉活着的。
虽然那敌视有一部分来自对失去二哥的惶恐。
大小姐无情无义的时候他本来是准备去杀人的,但是二哥的崩溃拖延了他,大小姐哥哥的行为又阻止了他。
他只能丢下刀去长江上当了个不怕死的水手。
他仇恨女人,因为大小姐害了二哥的命,而大少爷截然相反的行为让他只能理解为女人比较歹毒。
和他还算投机的船长说等你遇到一个真正的好女人时就知道她跟你心贴着心地掉眼泪的滋味了。
可是船长没能看到老三遇到这么个女人,船翻了,只有老三一个人逃出生天。
但是再也不能跑船了,连下水都不敢,最后支了个凳子坐在商场外面等着给买了皮鞋的人钉掌。
老实说我有一瞬觉得老三就死在水里倒好些。
他没了二哥,也没了爱人的能力。这无关性别,我是说爱“人”的能力。
最后连唯一的狠气都丢了大半。
但有什么办法呢。老三是头兽,他会依照本能和直觉活下去。
老四大概是全文里着墨最少,却最置身事外的人。
他老老实实的和他的盲妻一起赚着辛苦钱,过着不大富裕但踏实的日子,赶在计生前有了一男一女,漂亮聪慧。
他虽然也是从十三平米的破败房子里长出来的,但从小没有挨过打,所以也不会打自己的孩子。
老七想,因为嘈杂繁乱的世界之声完全进入不了他的心境才使得他生活得这般自如安稳的么?
四哥又聋又哑啊。
老七无疑是贯穿全文过得最跌宕起伏的中心人物。
全家都生在底层,而他是底层的底层,像狗一样活着。
这不是比喻句,这是陈述句。
他最后贱命不死走了国难运阴差阳错去了北大,并终于在他人的引导下抛弃一切爬上高位。
然而心中除了无处发泄的仇恨外空无一物。
写到这里我已经累了,而本来老七就是最难评述的。
我只能说他真的最可怜,到了最后也还是很可怜。
他已经被扭曲得只为胸中有恨才能继续苟活了。
关于老大,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一直照顾婴儿时的老七,要不是他,老七大概早死了。
以至于小小的老七很长一段时间以为大哥是他爸爸,看到真正的父亲怕得要死看到大哥才亲。
那年老大十七岁。
后来他长年累月的上夜班,一来家里需要钱,二来晚上没有位置睡。
老五和老六是一对双胞胎,从小心意相通坏事干尽,简单说就是街头的小流氓,最后双双去汉正街当了上门女婿。
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对他们最无感,懒得多费笔墨。
但也依然不至于厌恶。
毕竟算到头,还是那一寸土一寸血中的一支。
无非就是些地痞无赖的活法罢了。
二哥当年初识了大小姐兄妹不久,要去偷煤时被撞见,略为波折了一番,最后对方母上让自己女儿道歉后,单独对他说,我并不是要怪你,只是穷也要穷得有骨气。
其实我对那位母上没意见,处在那种位置上自然是会这般说话,何况她让女儿道歉的态度很坚决,说这些话时也是十分诚挚和无奈的。
可是那样的叹息和同情无论如何,都始终是高高在上的。
所以当二哥回家跟他父亲学了这句话后,父亲的怒吼我倒是相当赞成。
『什么叫没有骨气?叫她来过过我们这种日子,她就明白骨气这东西值多少钱了。』
是啊,所以文革一开始时那位母上和她丈夫就跳江了,丢下两个孩子。然后他们的宝贝女儿几年后丢下兄长和二哥,用贞操和一生换了返城机会。
骨气这东西值多少钱呢。在只是空谈的人嘴里。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真的,其实道理这种东西,很早就说得很透了,我已经写到头疼,再讲也没什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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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小畜生这个概念,从第一次我爸打我的时候起,更早的在我还没有记忆被他抱着满大街晃荡哄我睡午觉时候起,就已经意识到了。
但其实又不止这些。这么多年的疏离让我发现可能人类真的是生而冷血的动物。能够一个人活下去,即使丑陋,冷漠,但也好像天经地义,因为从一出生就是这样的。
人性这玩意真的都是后天的,有人爱有人教才能摆脱兽性,否则只会照着本能去活动,动物自己是不会觉得自己冷血的,它们只是活着。<br />
可是真的又不止这些。小说中也不是一点点美好的东西都没有,一点点情谊都没有。只是美好的东西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或者消陨了。我相信作家把这样的面貌写出来最终也还是希望恶的被揭露麻木的被警醒而美的能被捍卫能得以保存。<br />
可是我对世界,至少是当下的世界,已经丧失积极的心愿了。
不过这篇文实在值得一读,算是方方写得最好评价最高的一篇小说。